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奥园江山一品第1103号地下室车位使用权的公告
(变卖)
(2024)粤02执19号
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称本院)将于2024年11月28日10时至2025年1月27日10时(延时除外)在本院淘宝网司法变卖平台上(法院账户名: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0751/01)进行公开变卖活动。对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奥园江山一品第1103号地下室车位使用权进行变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一)标的物名称、数量、座落: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奥园江山一品第1103号地下室车位使用权。
(二)标的物价值:参考同一片区和同一开发商相邻车位税务询价结果,确定车位参考价为99000元。起拍价为56000元,竞买保证金11000元,变卖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增价幅度为1000元及其倍数。
(三)标的物权利负担:无抵押。该车位目前占有、使用、出租等情况不详。
二、有关事项说明
(一)该车位目前没有办理不动产权证,拍卖成交后,是否能办证及交税事宜要自行咨询相关单位,车位可能存在无法办理过户登记的情况,对此介意者请谨慎购买。请特别关注本公告第七点特别(重要)提示。
标的物成交后,本院负责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协助过户相关法律文书办理过户手续并负责清场交付,具体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前往办理,登记机关另有要求除外;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客观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同时,有法定事由不予交付或买受人同意的除外。
(二)标的物实际面积与原登记面积如有误差,则以发证部门在变更登记发证时确认的面积为准。
(三)标的物按现状交付,交付时标的物可能存在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如不易发现的瑕疵、缺陷、损毁等,该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网络司法变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即使一人参与竞拍,只要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变卖也可以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实施网络司法变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变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审查是否符合竞买条件并依法参与竞拍。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应当在变卖开始前(不晚于两个工作日)向本院办理或提交委托手续;如参与竞买人需联名竞买的,因淘宝网无法注册联名账户,联名竞买的竞买人应当在变卖开始前(不晚于两个工作日)共同到本院办理委托变卖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或竞买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
以上所有委托必须在委托手续齐全后,受托人才能网上报名交保证金,如果在委托手续办妥之前受托人网上交保证金报名,竞买活动会被认定为受托人的个人行为。因此,为了保证顺利参与竞买,建议有意竞买人尽早办理相关手续。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或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竞买手续的,所造成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申请执行人参与竞买,依法享有免交保证金的优惠,但申请执行人至少应在变卖前(不晚于三个工作日)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申请而可能导致无法实现该优惠或影响竞买等不利后果,由申请执行人自行负担。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因其优先购买权须经本院审查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故主张优先购买权的有意竞买人应在变卖前(不晚于五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逾期提交而造成无法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四、司法拍卖辅助服务告知及服务费的承担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本院已委托杭州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司法辅助工作,协助法院接受咨询,展示拍卖财产,引领现场看样;拍卖相关文书材料的交接;协助制作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及视频或者照片等资料;协助拍卖财产的鉴定、检验、评估、审计、仓储、保管、运输等辅助性工作。相关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该标的物成交后从成交价款中优先支付给杭州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买受人无须承担该费用。
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按拍卖标的成交金额或抵债金额不同,按以下标准实行分段费率:1、1万元以内(含1万元)50元;2、1万元以上5万元以内(含5万元)的部分1.5%(即封顶650元);3、5万元至100万元以内(含100万元)的部分0.8%(即封顶8250元);4、100万元至500万元以内(含500万元)的部分0.4%(即封顶24250元);5、500万元以上的部分0.1%(单件标的封顶50000元)。
流拍后债权人接受以物抵债的,费用由接受以物抵债的债权人支付,但不计入其抵债金额。标的物未成交且不能以物抵债的,不计收费用。
所有拍卖过程与地方中介、其他机构无任何关系,请各意向购买人对以竞拍咨询、引领看样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以免造成损失。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一)执行依据法律文书编号为(2023)粤02刑初11号刑事判决;执行案号为(2024)粤02执19号。
(二)咨询电话:杭州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司法拍卖服务咨询电话:18026351785、400-1571060,自2024年11月28日起至2025年1月27日止的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休息日与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因本次是变卖,本院不再组织看样,有意竞买者可以亲自实地看样,车位以实际现状交付,瑕疵问题需要自行承担,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变卖方式
(一)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何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人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二)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七、特别(重要)提示
(一)变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本院亦尽可能在公告中展示涉案标的物的图片或视频。(图片或视频展示的物品不等同拍卖标的的内容)。
(二)本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包括涉及违法违章建筑等方面的瑕疵,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变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三)标的物未办理产权证,因此次拍卖过户产生的税、费、金等均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注意咨询或了解不动产交易相关税费政策。
(四)涉案不动产在成交前可能存在欠缴物业管理费、水、电、气等因原业主使用物业产生的各种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五)竞买人可在变卖前自行向国土、房管、规划、税务等部门咨询了解标的物的属性、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避免公告信息不足而产生误判。
因此,再次提醒:1.财产的现状及相关信息以实际为准,本院披露的信息或者评估报告所述信息可能存在偏差或瑕疵,对本次变卖所公开的信息,本院和变卖平台不构成保证或担保;2.变卖财产如涉及农业用地、工业用地或商业用地的,当地政府可能对用地在用途、环保、税收、产业技术等方面有特别政策或要求,竞买人在参加竞拍前尽可能自行向相关部门进一步咨询;3.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过户后因现状或其它原因导致变卖财产在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方面受影响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六)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变卖标的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若变卖流拍的,所有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七)变卖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必须在变卖成交之日起15日内缴入或转账转入本院执行案款专用账户(户名: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开户银行:农业银行韶关芙蓉支行,账号:447117010400066630000004972),填写缴款单时务必备注注明【(2024)粤02执19号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奥园江山一品第1103号地下室车位使用权拍卖成交价款】,并将缴款凭证、买受人身份证复印件直接交至本院执行局。
上述期限内不能交清成交价款的,本院会根据竞买人预留的电话作一次催告,催告后仍未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款的,该竞买行为将会被认定为悔拍。
(八)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法院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买受人应当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本院签收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
(九)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变卖的价款造成的差价的,本院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有意参与竞价竞买者,请提前注册好淘宝网用户名及开设好支付宝账户,并确保保证金能及时足额转入支付宝账户,以免给参与竞买带来不便。未申请支付宝的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一)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内容与公告内容如有不一致,以公告内容为准。
公告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杭州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司法拍卖服务咨询电话:18026351785、400-1571060;
法院联系电话:许法官、卢助理,0751-8550628、8468285、8468279;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工业西路92号。
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竞买须知
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称本院)将于2024年11月28日10时至2025年1月27日10时(延时除外)在本院淘宝网司法变卖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751/01 )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次变卖有关事项在《变卖公告》有明确说明,《变卖公告》与本《竞买须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变卖公告和竞买须知的全部内容,尤其是有关变卖条件、期间、法律后果等内容。
《竞买须知》内容与《变卖公告》内容如有不一致,以公告内容为准。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变卖公告和竞买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为确保竞买顺利进行,竞买人应当在竞买前做好充分准备,包括注册好淘宝账户和开设支付宝账户,并保证账户中有足够余额支付保证金。
竞买开始前注意检查网络是否畅通,在竞买时尽可能避免最后一刻应价,以免因网络中断或不畅通而影响应价。
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或视频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参与竞买房地产的竞买人需具备当地房地产限购区域内现行房地产购买资格,如因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不能办理房地产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概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六、买受人明确表示悔拍或逾期未支付变卖款被认定为悔拍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悔拍法律后果按公告内容处理。
七、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八、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向本院申请交接标的物,并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办理权利登记变更手续,逾期办理产生的政策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负担。在本院通知受领标的物后,买受人在指定期内未予受领的,逾期后标的物的损毁、灭失、费用增加等法律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九、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变卖公告、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本院有权在变卖开始前依照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或上级法院的指令、案件执行的需要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一、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应当如实向淘宝网司法变卖(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或者主动与本院联系。如更改送达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三、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监督电话:0751—8468277、8468287(举报、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18026351785、400-1571060(杭州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法院咨询电话:许法官、卢助理:0751-8550628、8468285、8468279;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本院联系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工业西路92号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